昨天、微博發表了一篇關於中共外交部王毅的自戀狂想曲[中国台湾省]的说法!隨後,台灣多名藝人,包括侯佩岑、张韶涵和杨丞琳等在微博接连转发附和!
這種賣國求榮的行為,等同於投降投敵!我們外界不清楚為什麼台灣政府可以容忍這些違法行為!身為台灣人、卻為了自己的個人事業和利益,不惜犧牲自己國家的主權和別人的自由,投靠獨裁國家!這種反叛行為,本身就是已經犯法!
如果台灣目前有相關的法律、就應該控告這些人!不能相安無事!任由他們塗炭生靈!如果沒有,就應該立即立法!言論自由不代表這些人可以投靠獨裁專制國家,幫敵對國家來滅亡自己國家!這種人不但可恥而且是犯法!
必須懲罰這些人渣⋯⋯沒有法律和秩序(law and order),就沒有自由(freed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