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12月26日),新奧爾良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了德州聯邦法官在本月初發布的一項全國禁令 -《企業透明度法》(Corporate Transparency Act, CTA)規定,大多數公司都必須在1月13日的最後期限前向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局(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 FinCEN)提交受益者所有權信息。
法律原本的目的是為了反洗黑錢。不過,法官認為該法律違憲!上訴法院今天表示,這些論點將於明年3月25日進行聽證。鑒於上訴法院的命令,FinCEN表示,公司無需向該機構提交受益所有權信息,「不過,報告公司可以繼續自願提交受益所有權信息報告」。